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|
作者:佚名 |
来源:化工部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09-5-22 14:18:51 |
社会效益初步分析的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,一般包括: ⑴对节能的影响; ⑵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影响; ⑶提高产品抽量对用户的影响; ⑷对提高国家、地区和部门科技进步的影响; ⑸对节约劳动力或提供就业机会的影响; ⑹对减少进口节约外汇和增加出口创汇的影响; ⑺对发展地区或部门经济的影响等。
(十三)结论与建议
1、结论。 综述对项目各方面的初步研究,作出结论。 2、存在问题。 3、建议。
项目建议书应有的主要附件:
1、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; 2、厂址选择初步方案报告(新建项目); 3、主要原材料、燃料、动力供应及运输等初步意向性文件或意见; 4、资金筹措方案初步意向性文件; 5、有关部门对建厂地址或征用土地的初步意见; 6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; 7、邀请外国厂商来华进行初步交流计划。
三、附则 (一)本规定如与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 (二)本规定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。 (三)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 上一页 [1] [2] [3]
|
|
文章录入:21cpmzhang 责任编辑:21cpmzhang |
上一篇文章: 探讨油气勘探项目管理基本框架和相关问题
下一篇文章: 石油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成本核算研究 |
【字体:小 大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
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,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
|